兹定于2018年1月23日就浙江省省级临时储备食用植物油委托代储项目组织公开招投标,招标人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2018-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省级临时储备食用植物油委托代储项目
浙江省省级临时储备食用植物油委托代储,是指经省政府批准,引入竞争机制,在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由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将省级临时储备食用植物油委托符合条件的食用油加工企业代储,并实行动态轮换管理机制。
(一)招标内容:委托代储20000吨食用植物油,其中:19000吨为散装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1000吨为20升及以下小包装国家一级标准食用植物油,品种不限,质量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储存品质为宜存。19000吨散装食用植物油最小标的数量为1000吨,以1000吨的整数倍为标的投标数量,1000吨小包装食用植物油最小标的数量为250吨,以250吨的整数倍为标的投标数量,同一企业最高投标数量为10000吨。委托代储期限为2周年。
(二)委托代储要求:
1.委托代储省级临时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油权属浙江省人民政府;
2.代储企业负责筹措货款、采购油源,并对食用植物油品种、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
3.履约期间对代储食用植物油实行动态轮换管理,任何时点代储企业的食用植物油库存数量(不包括其他性质的代储食用植物油)不得低于委托代储计划;
4.每批次轮换后食用植物油品种不变,质量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且储存品质为宜存;
5.首次入库食用植物油为近3个月内生产,入库完成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入库成本为首次采购食用植物油到库价格,可据实向当地农发行申请贷款;
6.特殊情况下,省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食用植物油,代储企业应当无条件按要求执行,同时根据需要承诺优先提供相应数量小包装食用植物油(折率按0.98计算),食用植物油调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参照区域内当期同等级食用植物油市场成交均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内,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二)日处理能力达到100吨以上(含)。
(三)企业自主拥有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的省内油罐或成品仓库,且油罐或成品仓容量不低于代储计划的1.5倍。仓储库点交通便利,仓储设施条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具有相应的食用植物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场所,具备油情检查条件。
(五)具有专业的食用植物油保管防治、检验等管理和技术人员。
(六)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七)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储油安全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91号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部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91号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8年1月2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91号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按投标数量每吨1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招标人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之江支行
帐号:1202022919900120873
十一、其他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简介、证明投标单位资格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及传真:0571—85773119(国家粮食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