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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周口超标小麦收购政策出台

2018-08-27 16:47:08来源:中华粮网作者:中华粮网编辑:xwbj1


  为全力做好今年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确保超标小麦不流入口粮市场,防止“卖粮难”现象发生,近段时间邓州市、周口市等陆续出台超标小麦收购政策。据河南省粮食局最新数据:截至8月20日,全省累计收购小麦73.7亿公斤。其中:最低收购价尚未启动;按市场价收购73.7亿公斤。市场价收购优质小麦7.79亿公斤。
  邓州市
  邓州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的通知》和武国定副省长批示精神,按照有关要求,选定市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牧原养殖有限公司2家饲料加工企业为收购主体,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及时开展超标小麦市场化收购。并印发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超标小麦界定、处置时间、处置原则、收购方式、处置要求和保障措施等。


  邓州市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小麦收获期间,我市部分乡镇遭受连续阴雨天气,小麦质量受到影响,部分小麦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食品安全,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70号)等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今年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超标小麦的界定及收购、处置时间和区域
  本通知所指超标小麦,是指在2018年夏粮收购期间,按国家标准(GB1351)检测真菌毒素(必检指标)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小麦
  组织收购超标小麦的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执行区域为我市存在超标小麦的乡镇。超标小麦处置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原则
  超标小麦按照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政府负责制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定点收购、定向销售、全程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超标小麦收购处置的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超标小麦收购、储存、处置、监管等环节的责任和部门职责,及时掌握超标小麦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切实做好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
  三、超标小麦收购方式
  在市政府的组织下,由市粮食、财政和农发行按照“企业自愿、自主申报、自担风险”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选定河南邓州六和饲料有限公司、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2家饲料加工企业为收购主体,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及时开展超标小麦市场化收购。定点收购处置企业选定后报所在省辖市粮食局、财政局和农发行审核,并报省粮食局、财政厅和农发行备案。
  四、超标小麦处置要求
  超标小麦由定点收购处置企业按照《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等规定处置:经检验符合饲料用粮标准的,按照饲料用粮或非食用工业用粮处置;经检验符合工业用粮标准的,按照非食用工业用粮处置。
  五、财政补助和信贷支持
  (一)省财政将结合县级财政超标小麦收购处置费用支出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市政府结合实际,对超标小麦定点收购处置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每吨40元。
  (二)超标小麦收购资金由农发行通过发放贷款提供。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严格实行封闭运行管理。财政补助资金优先归还农发行贷款本息。
  六、工作职责及保障措施
  (一)超标小麦定点收购处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收购超标小麦的数量真实、质价相符、资金安全、规范处置负主体责任。凡发现虚报冒领、改变用途、进入口粮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政府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属地监管责任制。市粮食部门负责超标小麦收购处置的全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可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对食品和饲料的监管职责。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组织开展抽查。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切实做好收购政策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舆情。


  2018年7月27日印发


  周口市


  为全力做好今年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确保超标小麦不流入口粮市场,防止“卖粮难”现象发生, 8月22日上午,市粮食局召开2018年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会暨雨后灾情普查情况通报会,市粮食局局长刘宏伟、副局长娄辉、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及各县市区粮食局分管副职、业务股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标准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7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粮食局关于支持做好2018年食品安全标准超标小麦收购处置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豫财贸〔2018〕61号)精神,要求各县市区粮食局要把超标小麦收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帮助受灾地区农民减少损失,确保超标小麦不流入口粮市场。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收购区域范围、执行时间、收购主体、收购方式、质量标准、补贴标准及财政补助政策,并对与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汇报到位。超标小麦处置关系口粮安全,责任重大,各县市区粮食局一定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会议精神与工作进度。二是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履职尽责,摸清超标小麦数量、质量、流向,并详细掌握具备收购资质企业的相关情况。三是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此项工作。超标小麦处置既关系到受灾农民的切身利益,又影响广大群众的口粮安全,粮食部门一定要严把质量关,严控粮食出路,按超标程度销往饲料、工业酒精等用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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